近年來,臨沂市國土資源局堅持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并重,健全資源開發準入機制,嚴格礦業權審批管理,切實從源頭上防止礦山地質環境遭到破壞。
一是加強地質環境影響評估。該局要求所有礦山企業科學編制《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》,依法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義務;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建設項目,一律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,在設計、施工、竣工驗收中做到地質災害防治措施“三同時”,減少和避免地質危害的發生。2006年起,該市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保證金制度,用經濟手段督促礦山企業及時實施治理方案,對未及時繳納或足額繳納保證金的,一律不予通過項目預審,并不得通過其采礦權年度報告。截至目前,該市累計收繳地質環境治理保證金2.2億元。
二是提高企業辦礦門檻。該局規定,凡是核定能力或生產規模達不到規定要求的,2015年底前一律予以關閉。對低于規模標準的新建礦山一律不予審批,新辦露天礦山鐵礦必須達到60萬噸/年,白云巖礦達到50萬噸/年,水泥用灰巖礦達到70萬噸/年,飾面石材礦達到2萬立方米/年,建筑用石料礦達到10萬立方米/年。
三是大力推進礦山整合。為解決礦山“小、散、亂”、資源配置結構不合理、開采粗放浪費等問題,該市出臺《關于加快礦業結構調整進一步推進礦產資源整合的意見》,明確每年礦山數量遞減10%,到2015年底壓減至354座,納入縣域經濟考核范疇,對未完成任務的暫停新設立采礦權項目。目前,該市采礦權數量460個,較2013年初壓減14.5%,大中型礦山所占比例提高到55%。
四是防治結合改善生態環境。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數據庫,實時監測礦山地質環境狀況。蘭陵、平邑等縣建立了地下采空區自動化實時監測系統,一旦發生險情,報警裝置將立即啟動,實現地下采空區塌陷遠程監控、遠程預警。對547處地質災害隱患點,該局全部落實監測責任人、防災責任人,定期統計、分析監測數據,確保了地質災害險情早發現、早報告、早處置。積極開展礦山復綠行動,該市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1500萬元,專門用于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保護項目,先后實施地質環境治理與生態修復項目46個。山東興盛礦業楊莊鐵礦等5家礦山企業被評為“國家級綠色礦山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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